2012年深圳市大鹏办事处招聘消防员简章
来源:龙岗人才网 阅读:1458 次 日期:2012-08-01 10: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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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收对象、数量

合同制消防员4人。

二、招收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三)男,3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31日后出生);

(四)高中以上学历,具有消防管理工作经验的退伍消防兵;

(五)身高168cm以上,并具有其他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收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7月31日至8月10日(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9:00-12:00;14:00-18:00。

报名地点:大鹏办事处组织部,联系电话:0755-84301099。

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所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体能测试: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对报名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16分钟合格)、单杠引体向上(8个合格)、俯卧撑(1分钟40次合格)仰卧起坐(1分钟30次合格)。

组织部将根据体能测试情况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组织部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

(四)复审

体检结束后,组织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料集中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取

体能测试合格、体检合格并且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予以录取,按上级要求办理录用手续。

四、管理

对聘用的消防员实行军事化管理,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队列条令》、《纪律条令》,消防员同时执行公安部《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战斗条令》等规定。

五、福利待遇

(一)福利待遇按大鹏办事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

六、本公告中共大鹏工作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杜小姐 联系电话:84301657

上班时间:9:00-12:00;14:00-18:00

中共大鹏新区大鹏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7月3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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