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字[2008]50号)文件关于“省统一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2年后3年内,参加县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的精神,相关人员参加化州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特此公告。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教育局
二0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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