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拟录用政府雇员岗前考察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顺德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1503 次 日期:2012-08-03 1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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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生:

为考察和提高拟录用政府雇员的综合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现定于8月6日至17日对拟录用为顺德区公安局政府雇员的考生进行一次岗前考察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顺德区公安局2012年拟录用的政府雇员(由公安局电话通知)

二、考察和培训内容

警营生活适应性训练,警队核心价值观教育,雇员执法安全理念教育,基础警务技能,保密教育,公务文书写作,轻微交通事故调解,交通秩序维护,假牌假证识别技巧,刑事现场保护及现场急救等。

三、培训形式、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形式:全封闭脱产学习。

(二)培训时间:8月6日至8月17日(周六日不放假)

(三)报到时间:8月6日上午8:30—10:00

(四)培训地点:佛山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佛山南海大沥谢边立交桥脚,具体位置见附件)

四、培训费

培训费、住宿费共780元/人,由区公安局统一支付;伙食费10元/人/日,由学员自理。

五、考察形式

根据考察培训目标和录用要求,培训班将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情况和表现进行考试和考察。培训期间还将由区委组织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凡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以及未参加培训或考察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相关要求

(一)参训学员须在8月6日上午10:00前自行前往佛山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综合楼二楼大堂报到并缴交120元伙食费和100元服装费。无故迟到或缺席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二)参训学员须遵守培训班相关管理规定,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视情况给予警告、记过、延期转正及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

(三)参训学员请带备多套深色长裤、短裤、短袖衣服、运动服、运动鞋、水壶等日常生活用品。

(四)将1寸近期免冠电子证件彩照以图片形式用姓名命名提前发至邮箱:sdzgb@21cn.com。

(五)为确定雇员的薪金档次,需对任政府雇员前的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如果雇用前已有3年(即满36个月)及以上工龄的提前带备以下资料(累计工龄未足36个月的无需提供以下资料):

1、自行前往相关社保部门打印历年工作的社会保险参保记录(包含外省市、外单位的社保纪录)清单,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也可登录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参保的完整记录(网上打印无需盖章)。

2、历年工作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3、同时备有参保记录清单及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可按月合并计算。有参工经历但无社保记录或劳动合同的,可提交能证明本人在职时的工资明细表(每一年度按1月、6月、12月分别提供)、花名册(年初及年末)等其它有效证明资料(均需在证明资料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由经办领导及经办人签名),待组织部审核后确定是否计算工作年限。

4、如取得高于雇员报考时在职教育学历的,请提供最高学历证书正反面复印件。

5、如已考取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的,请提供证书正反面复印件。

上述资料如果参训时确实难以及时提供的,可让家属于8月9日(星期四)前代交到顺德区公安局政工室(顺德区大良凤南路1号),资料由公安局门卫室代收,逾期不候。

参训联系人:刘学联系电话:22612116

薪金审核联系人:黄菊玲联系电话:22639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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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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