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屏县消防工作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录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及招名额
此次共招聘消防文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热爱消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
(三)、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1999年2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消防退伍军人、持c1及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四)、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写作及计算机操作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受治安管理处罚及刑法处罚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公告时间:2018年3月7日——3月12日。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3日---3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锦屏县消防大队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5-7223924。
(三)报名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缴费: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1份;
2、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复退军人证明书原件1份;
3、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标准照片4张;
5、《报名信息表》;
九、培训、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岗前培训人员,单位安排体检及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者,在岗位上试用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能胜任岗位需要、满足工作需求的,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正式开展工作。合同期限2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留用、续工的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胜任岗位需要、满足工作需求的,不签订劳动合同。
十、工资待遇
1、试用期内,包三餐,按月发放基本工资(2000元)
2、签订合同后,工资福利待遇构成:基本工资+档次工资+电话费+值班补助(不低于2600元+),按规定每年缴纳“五险”。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55—7223924(锦屏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