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黄山黟县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934 次 日期:2018-04-21 14: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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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2018年度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8年度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4月20日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ngshan.gov.cn/)、黟县政府网(http://www.yixian.gov.cn/)、黟县先锋网(http://yxxfw.yixian.gov.cn/)、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848/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招考(聘)及录(聘)用板块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今后相关的考务信息将陆续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848/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招考(聘)及录(聘)用板块上发布,请考生登陆网站查询。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2年5月2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以及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日9:00至5月8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ngshan.gov.cn/),进入首页“专题专栏”滚动条中“人事考试查询报名”模块,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属本县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在报名期间,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外区县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9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10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 5月11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报考人员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考生于2018年5月14日至5月15日期间,到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简称县人社局事业股,下同)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黟县碧阳镇渔亭路8号)。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其中岗位代码为:40024、40030为我县紧缺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可降低为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4日上午10:00—12:00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阶段每天17:00后,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查看截至当日各岗位报名情况,数据更新于5月7日17时停止。报名缴费结束后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招考(聘)及录(聘)用板块统一公布各岗位最终缴费人数。

(三)有关事项:①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②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③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与地点等均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招考(聘)及录(聘)用板块上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合成成绩占55%与面试成绩占45%合成确定后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招考(聘)及录(聘)用板块上公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九、体检考察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招考(聘)及录(聘)用板块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黄山市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由县分管领导及组织、人社部门领导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黟县人社局)。

1、本次考务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招考(聘)及录(聘)用板块上发布,请考生登陆网站查询。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4、本次招聘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559-2267117(县人社局事业股)

技术咨询电话:0559-2354480(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9-5526751(县纪委信访举报室)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黟县县委组织部 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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