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蚌埠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536 次 日期:2018-04-23 1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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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蚌埠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我市共有4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2名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20日起同时在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人事人才网(http://bbrc.ahhr.com.cn)、蚌埠人事考试服务大厅(http://ahbbks.bbrspx.org)、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及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在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2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含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日9:00至5月5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经短信验证后,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5月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8日24: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六、专业测试和面试

专业测试和面试工作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2018年6月20日前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专业测试和面试工作方案(公告),并及时组织考生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技能操作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答辩、情景模拟方式,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及潜能等。

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面试的平均分数作为最低分数控制线或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具体确定方式在面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主要由具有面试考官证或具有面试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等组成,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的考官组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外聘考官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抽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以《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市人社局网站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1.只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最终成绩按《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2科各占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的比例合成确定。

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面试成绩×0.5。

2.既进行公共科目笔试,也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的岗位,最终成绩按《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2科各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的比例合成确定。

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4+专业测试成绩×0.2+面试成绩×0.4。

上述最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每次计算合成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各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市纪委监委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25632(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2—2043071(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测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查询。

本次招聘考试,市人社局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特此公告

 

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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