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马鞍山当涂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635 次 日期:2018-04-23 11: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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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8年当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8年当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67名,各岗位及招聘条件见《2018年当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招聘公告统一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massi.gov.cn)、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www.masrsks.cn)、当涂先锋网(www.dtxf.gov.cn)、当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当涂县政府网—县政府机构网站—县人社局)发布。

从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4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含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及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校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附件3);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士学位及以上”指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界定同上。凡在中央党校、省委党校两年制以上班次(含校内班和函授班)毕业的学员,依据有关规定,承认其等同于国民教育体系相当的学历。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岗位计划表中“年龄”中“35周岁以下”为“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成绩合成、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八、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招聘岗位用人需求,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

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达到所在专业测试组当天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当涂先锋网、当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当涂县政府网—县政府机构网站—县人社局)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确定)。

十、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当涂先锋网、当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当涂县政府网—县政府机构网站—县人社局)公示一周。

十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招聘单位的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携带按公开招聘规定需要提供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招聘人员列入编制管理,其中: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实行编内聘用,合同管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三、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当涂先锋网、当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当涂县政府网—县政府机构网站—县人社局)公布。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5-6732729(县委组织部)

0555-6798771(县人社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5-8880232(市人事考试院考务一科)

报名咨询电话:0555-8880239(网络报名期间)

监督举报电话:0555-6723687(县纪委监委)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和监督电话详见附件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对《公告》中报考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者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中共当涂县委组织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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