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阳光高考 阅读:1158 次 日期:2018-06-26 10: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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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办学性质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章  办学层次

全日制高等专科职业教育

第三章  地理位置

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西双版纳州府所在地景洪市市中心。昆明至泰国首都曼谷国际高速公路和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贯穿全境,连通六国。途经西双版纳的泛亚高速铁路正在建设之中。

第四章  办学条件

2006年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良好等级,2013年通过云南省高职院校特色评估,是首批云南省高职示范性院校。云南省实施“走出去”战略试点高校和云南省高校实用技能国际人才培养基地,多次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优秀单位称号。

学院目前占地200余亩( 1300余亩新校区正在建设中),校舍建筑总面积92594㎡,固定资产6758.24万元,教学设备总值7097.85万元,馆藏图书28.82万册,电子图书162GB;设有国际交流学院、师范学院(公课部)、医学院、生命科学院、旅游财经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体育部、中等职业教育中心等8个内设教学机构,在籍全日制学生7935人(其中留学生360人),在职教职工375人,在292名专兼职教师中,有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有云南省高校教学名师2人、教授6人、副教授68名,外籍教师10名。学院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和国家汉语水平HSK考试的考点,设有全国职业资格鉴定中心——云南省124职业资格鉴定——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紧缺人才——旅游专业培训基地、省级东南亚南亚语种教研室和实习实训示范基地,已形成“校内、校外、跨国”三结合的完备的实习实训体系。

第五章  办学理念

学院确立 “立足西双版纳、面向东南亚、辐射省内外”的办学定位,秉承“励志、厚德、强能、精业”的校训,大力实施“团结建校、质量立校、特色活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六大战略,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产学研结合走特色办学之路,主动服务国家、省、州发展战略,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独特的区位优势,实行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办学模式。

第六章招生录取

一、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领导,副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处。

三、学院教务处招生学籍科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四、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监察办公室设在学院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五、学院教务处招生学籍科根据各地生源分布情况,组建招生工作小组赴各地进行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完成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六、招生录取采取远程异地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原则。

七、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云南详见《云南招生》计划版或查阅我院网站。

八、身体条件:按教育部及各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

九、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录取考生根据其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办)的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一)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二)招生录取时,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先考分、再志愿。

(四)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五)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六)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可在学院网站上通过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十、我院不在校外设立任何中介机构和代办人,有关录取工作事宜,考生和家长应直接向我院教务处联系和咨询。

第七章  其他

[高额奖学金]学院设立奖学金,每年对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和学生干部给予奖励,奖学金额最高可达8000元/人。

[住院医疗保险]学院为学生代办平安保险及附加险,学生意外受伤或生病住院可享受55%至90%的医疗费用报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学院为特困生开设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勤工助学岗;保证将学费收入的10%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

[多资格证书]学院充分挖掘学生潜力和就业竞争力,各专业学生经考核合格,可颁发多种职业资格证书。

[继续深造]大专毕业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到专业对口的高一级院校就读。参加云南省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者,可免试升高一级院校就读。

[就业推荐]我院学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毕业时可领到由省教育厅发放的就业登记证,学院负责推荐就业。我院历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都保持在95%以上。

[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91—2122932、 2141371(招生办)

传真电话:0691—2141371

网上地址 :http://www.bannazy.cn

联系地址: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

邮编:666100

第八章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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