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教育局2018—2019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公告
来源:曲靖教育信息网 阅读:1029 次 日期:2018-08-17 1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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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教育局关于2018—2019学年银龄 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我省教育扶贫攻坚计划的目标任务,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8﹞7号)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开展云南省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18﹞1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各县(市、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曲靖市2018—2019学年银龄讲学计划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面向省内外公开招募50名优秀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到宣威市、会泽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其中宣威市20人,会泽县30人。

招募教师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政治可靠、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同时应符合所在招募岗位的其他要求。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二、招募公告及岗位的发布

此次招募公告省、市、县同时发布,省教育厅在云南教育网等媒体上发布,曲靖市在教育局官网(http://www.qjedu.gov.cn)上发布,宣威市、会泽县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等规定网站上发布。

具体宣威市、会泽县教师招募计划表,报名表,宣威市、会泽县教育局招募公告详见《宣威市教育局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计划表》(附件一)、《会泽县教育局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计划表》(附件二)、《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请表》(附件三)、《宣威市2018—2019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公告》、《会泽县2018—2019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公告》。

三、招募程序

2018年招募具体工作由宣威市教育局、会泽县教育局负责,首批讲学教师于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到位。具体程序为: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核或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

四、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教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可连续讲学。各受援市、县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6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市、县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省教育厅负责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落实补助经费。县级教育部门负责本地讲学教师的招募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地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负责讲学教师的招募、体检、录取、协议签订、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拨付,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三)政策保障。2018年为银龄讲学计划首次试点,各受援市、县要高度重视服务保障工作。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教学设备,协调解决讲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日常服务工作。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吸引更多优秀退休教师参与到银龄讲学中来,及时收集有关工作资料和信息。深入挖掘讲学教师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弘扬教师奉献精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由县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本次招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或不具备招募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违反考录纪律的应聘人员、招募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宣威市教育局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计划表

2.会泽县教育局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计划表

3.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请表

4.宣威市2018年银铃教师实施方案

5.会泽县2018—2019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公告

曲靖市教育局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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