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泸州江阳区委宣传部/委组织部考调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9075 次 日期:2018-10-16 08: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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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拟面向全国公开考调1名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公务员岗位1名,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江阳区新闻中心(江阳通讯社)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岗位1名。

二、考调范围

面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作风务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应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公文规范和文字处理,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须是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专业毕业,熟练掌握新闻写作技巧和新闻摄影技能,具有一定的新媒体策划采编能力。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80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考公务员岗位的,须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5年10月12日及以前进入公务员队伍),且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须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公人员)工作经历(2015年10月12日及以前进入事业单位或公务员队伍),且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当地公务员转任、事业人员调出相关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不符合当地公务员转任、事业人员调出相关要求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党政大楼11楼1133室,联系人:李丹、黄媛,联系电话:0830-3123726,18383042288、15082066637。

4.报名须提供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③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④现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⑤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提供放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江阳区委宣传部负责在考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合格的,将分别在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jiangyang.gov.cn)、江阳网(www.ijiangyang.com)、“江阳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并电话通知其领取笔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试期内,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取消考生考调资格,且一切后果考生自负。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其中,报考事业单位岗位考试的笔试分为新闻稿件写作和技能测试(摄影技能、新媒体编辑运营技能)两个方面,各占25%。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采用计算机答题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文稿写作水平。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取消考调。

2.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拟考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将和相关信息将分别在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jiangyang.gov.cn)、江阳网(www.ijiangyang.com)、“江阳发布”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察人数与拟考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江阳区委宣传部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研判,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的缺额,经公开考调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从进入考察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察人数与拟考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江阳区委宣传部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研判,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的缺额,经公开考调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从进入考察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调入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考调人员,由江阳区委宣传部在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jiangyang.gov.cn)、江阳网(www.ijiangyang.com)、“江阳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江阳区纪委、江阳区委组织部举报或申诉。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无法联系上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由江阳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江阳区委宣传部 0830—3123726、18383042288、15082066637。

举报或申诉电话:区纪委0830-3123741,区委组织部0830-3123715。

原标题: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12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江阳区纪委、江阳区委组织部举报或申诉。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无法联系上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由江阳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江阳区委宣传部 0830—3123726、18383042288、15082066637。

举报或申诉电话:区纪委0830-3123741,区委组织部0830-3123715。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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