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肇庆市鼎湖区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机关雇员的公告》及有关规定,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曹杰同志符合录用条件,拟同意聘用为我委机关雇员。现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委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758-2622345
地 址:肇庆市鼎湖区府大院团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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