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2019年招聘公告
来源: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平台 阅读:1227 次 日期:2019-04-22 17:51:06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2019年招聘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总署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标法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标法中心是海关总署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职能: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授权,承担世界贸易组织(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中国国家通报咨询中心的工作;承担TBT协定、SPS协定、《政府采购协定》(GPA协定)、《贸易便利化协定》、《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谅解》等WTO协定和规则的研究及相关国际组织标准/指南的跟踪研究与评议工作;受总署委托承担海关合作信息交换联络点工作、承担海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宏观发展战略研究、承担各贸易伙伴与国际贸易货物相关的监管政策法规、技术性贸易措施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法规跟踪研究;协助总署开展相关产品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工作;组织开展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企业的影响调查;组织开展专门产业方向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建设;承担有关海关技术规范、规则的报批审核等工作;参与贸易便利化、自贸区以及市场准入等双边和多边谈判。

二、招聘岗位

标法中心本次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具体岗位:食品安全技术法规研究岗1人、商品安全技术法规研究岗1人、食品及动植物检疫法规标准研究岗1人、财务会计管理岗1人、文秘档案管理岗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详见附件1);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

(一)信息公告

通过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海关总署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 “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简章(附件1)。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岗位申请表》(附件2),另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本人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财务人员资质证明等材料,发送至bfzx_zhaopin@163.com 。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3)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注明留学性质(公派、自费),并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等相关书面材料。

3、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17时,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审查,若无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或报名少于3人,该岗位取消招聘。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发布。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笔试。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 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某岗位不足5人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发布。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财务资质证明等原件。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通知。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各占50%)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 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未进入考察的人员不再通知。考察合格的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并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最终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海关总署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待遇

聘用人员为海关总署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10-57954610;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57954670;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20号院海关总署标法中心,邮政编码:100013。

附件下载:

附件1: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简章.xls

附件2:岗位申请表.doc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