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拟聘用人员在8月2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作考察用:
1.全部拟聘用人员均需交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应届毕业生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报到证原件。非应届毕业生交档案移交回执原件。
3.现有就业单位(或企业)的,需交就业(或企业)单位对本人的工作表现鉴定,单位盖章,并由负责人(或法人)签名。
材料提交地点:增城市教育局,地址:增城市荔城街岗前西路35号六楼组织人事科(可在体检时交,也可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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