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医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招聘职业经理人公告
广安医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0亿元,系广安市政府批准组建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业务范围为开发建设成都·广安生物医药协作研发基地、协作开发建设广安(岳池)医药产业园,项目投资、资产管理,药品器械(耗材)批发与零售,货物运输及技术进出口,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医药产业园区规划、投资、建设、运营,医药、保健品、化妆品、食品技术研发、转让、推广、咨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仓储服务,大数据及信息技术开发,健康养老管理服务等。
现因集团业务开展需要,拟组建子公司(控股),主要负责成都·广安生物医药“双飞地”园区招商和运营等,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1名,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聘对象
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总经理1名。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重能力、重业绩、重阅历;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敬业精神强,作风正派,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需符合相应岗位任职条件要求;
(四)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子公司总经理1名。
(二)工作地点
成都。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管理类相关专业。
(四)岗位要求
1.具备15年以上医药健康产业管理和服务岗位工作经历;
2.具备10年以上医药专业园区招商和运营管理工作经验;
3.熟悉国家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医保等方面的相关法规和产业政策;
4.熟悉生物医药科技园区的策划、规划、设计、投资、运营及企业孵化、技术项目转移转化产业化等环节专业化服务管理工作,并取得实际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
5.有政府医药健康产业整体推广、重大项目招引、产业研究参与、园区规划和产业孵化指导、行业准入与行政许可申报等实际工作经历和经验。
6.海外留学硕士优先,国内全日制硕士优先;
7.年龄53岁以下。
(五)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总体战略、制定实施公司发展计划;
2.负责公司的内部日常管理及队伍建设;
3.负责公司的业务经营管理;
4.负责成都医药研发基地的招商、运营、管理、产业服务等工作;
5.负责成都基地与广安医药园区协同招商等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24:00。
凡有意应聘者,由本人如实填写《广安医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文件以“附件1:应聘岗位+姓名.doc”格式命名;
应聘者还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3.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4.工作经历(劳动合同、录[聘]用文件、重要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
以上1-4文件打包后以“附件2:应聘岗位+姓名.zip”格式命名。
两个附件用同一份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电子信箱gaytjt_rlzyb@126.com,邮件标题为“广医投+应聘岗位+姓名”(以上资料投递后,恕不退回,我公司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劳动合同、录[聘]用文件、重要荣誉证书等)、社保证明材料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合格者,公司电话告知,不合格者不再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面谈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公司即通知应聘者面谈,面谈优秀并通考察、政审、体检者,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正式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试用。
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应聘者正式试用前,参加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参照新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有意隐瞒影响工作疾病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试用
体检合格者,在集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依据应聘者报考职位办理入职试用手续,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难以胜任者,不予聘用。
(六)薪酬福利
实行年薪制与绩效考核制(面议)。
(七)其他
应聘人员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任何作假行为或隐瞒不报行为,一经查实,无条件取消聘用。
(联系电话:肖先生 14708222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