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量、管理方式及服务年限
(一)计划招聘驾驶员1名。
(二)所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服务年限:不低于一年。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驾驶技术过硬,持有正式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1型,驾驶证须自领证之日起满两年驾龄;
(四)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行车的不良嗜好和习惯,如吸食毒品、酗酒等,无酒后驾驶记录;
(五)学历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一)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一)聘用制驾驶员实行基础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
(二)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与正式干警相当的差旅、执勤补助。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月10日止。
2.报名方式:
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通过邮寄报名(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也可将报名材料发至河池中院政治部邮箱(hczyzzb@163.com)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和邮寄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东路405号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609办公室。邮编:547000。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现场报名的除提交复印件外,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考察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表(须有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
(3)驾驶证;
(4)其他证件、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察
由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驾驶技能考察,符合条件的通知进行体检。
(四)体检
由本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办理手续
经考察体检合格,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办公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东路405号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609办公室。
联系电话:22528082252685
传真:2252685
附件: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docx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105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