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人民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866 次 日期:2020-03-25 13: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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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人民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有效发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发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劳动保障协管、党群服务等岗位2名,其中党群服务岗位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学历水平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三)具有重庆市户籍,熟悉电脑现代化办公,未享受过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三、岗位职责

劳动保障协管岗位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工作;党群服务岗位主要从事荣昌国家高新区荣隆园党群服务中心的党群服务等工作。

四、薪酬标准

1800元/月基本工资,差旅费据实报销(不超过1100元/月),年终根据考核情况按不超过200元/月发放考核性绩效奖励,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申请参加机关工会组织,解决就餐。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4日至4月10日。

2.报名地点:荣隆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207办公室);联系人:邓主任,联系电话:46553393。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复印件一份。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的其他要求。

(二)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面试,按照“择优”原则录用。

(三)聘用

由荣隆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累计聘期不超过三年,试用期一个月。

六、其他  

根据有关规定,三年聘期满后,自行解除聘用协议,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hrss.rongchang.gov.cn/info/14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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