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枣庄高新区选聘电视台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枣庄国家高新区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722 次 日期:2020-06-03 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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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枣庄高新区选聘电视台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枣庄高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电视台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法组织选聘。

二、选聘职位及报名条件

(一)选聘职位

1、电视台台长1名

2、新闻采编记者3名

3、播音主持2名(男1 女1)

4、技术人员1名(男,工作需要值夜班)

(二)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政治坚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广电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新闻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工作。

2、资格条件

(1)电视台台长职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相关经验,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轻人员),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6月1日。

(2)新闻采编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传播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有采编或主持、播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播音主持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有主持、播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4)技术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动画、广播电视工程专业。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轻人员)。

3、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的;

(6)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7)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聘任职务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20年6月10日下午五点。

2、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到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 (http://www.zzctp.gov.cn/)下载《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填写《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个人身份、工作经历、业绩证明及受处分情况的材料,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邮箱gxzgbzp@163.com。应聘者在《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中只能填写一个职位。超过报名规定时间,不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放弃。提交的材料不再退回,予以保密。

3、咨询电话:0632-8692209,0632-8695566。  

(二)资格审查

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报考电视台台长的,须进行履历业绩评价。由业内专家,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学历职称、任职经历和履历业绩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总分100分。根据履历业绩评价得分由高到低,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履历业绩评价情况,由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是否进入下步程序。

(三)选聘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其中报考播音主持专业的考生需先面谈,最终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满分100分,确定70分的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确定,请注意随时关注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并按要求确认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前一天须携带报名表、承诺书及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单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成果和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交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工作、生活在山东省外的应聘人员,请提前申请并携带健康码,遵守枣庄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或单位开展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时,侧重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同时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选聘人选。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任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任人选,在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签订聘用协议,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发现有影响聘任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公示。
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632—8692209,0632-8695566。

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

承诺书

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信息来源:http://www.zzctp.gov.cn/zwgk/xxgkml/qzbm/dzzhbgs/202006/t20200601_741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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