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公告
来源:浙江省人社厅网站 阅读:893 次 日期:2020-07-08 1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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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浙江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共3家,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其他情况简介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信息中心:负责省局机关及全省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省局机关及全省税务系统信息安全管理。

2.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省局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承担拟订省局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省局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省税务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3.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信息中心:负责杭州市局机关及杭州市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杭州市局机关及杭州市税务系统信息安全管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8个岗位共18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应于2020年9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下列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2020年毕业的留学归国人员;

3.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7.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教育部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8月5日-8月7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初试成绩只作为入围复试的依据,但不带入复试。

1.初试

初试为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8月8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8月1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初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照1:5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对末位成绩相同的,将同时入围复试。对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参考人数入围复试。

2.复试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信息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信息中心岗位复试包括专业测试和面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岗位复试为面试。各单项均按百分制计分;有专业测试的,复试成绩按“专业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算。复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1)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水平。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末位成绩相同的,将同时入围面试。对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安排在8月下旬或9月上旬。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以及与本单位、岗位的整体匹配度。

面试单项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复试后,各岗位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复试成绩相同且有专业测试的,专业测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考察;只有面试单项的,成绩相同者同时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并根据考察情况,择优录取。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完成体检、考察程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并及时公布。需要递补的,根据具体岗位的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2.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信息公开)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2)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税务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668816、85270979(人事处)

(五)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电话:0571-87668816、85270979。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

1.浙江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计划表.xlsx

2.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docx

2020年7月6日

信息来源:http://www.zjhrss.gov.cn/art/2020/7/6/art_1443681_49954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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