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启事
来源: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阅读:578 次 日期:2020-08-03 15: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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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启事

为切实增强我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量,经城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一批。

一、招聘岗位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86名,其中男性66名,女性20名,主要协助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且以室外工作为主,较适合男性。受聘用的协管员实行合同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心城市管理工作。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日至2002年8月1日期间出生,法学类、土建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复退军人、应届毕业生或具有C类及以上驾驶执照并有两年驾驶经验者在相同条件下择优录用)。

(三)符合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

6.存在不适宜担任城市管理协管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的公布、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0771-5845596。招聘具体事宜也可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cgj/

(二)组织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用。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日至8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8楼803室。

4、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执照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现场填写《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协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时按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报考人员名单。

5、报名须知:

报名人员须持“广西健康码”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报名;在报名过程中,报名人员除身份确认等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须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做好个人防护。报名人员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笔试

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城市管理基本认识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百分之四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测试科目为100米跑。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男性16秒以内,女性20秒以内为合格,体能测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百分之六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须知:

(1)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考生通过体温检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4)如考生在参加笔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笔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笔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5)笔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等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6)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5、政审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6、体检

按照考核后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南宁市三甲以上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政审、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录用。录用后由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依法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有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要向原单位辞职,并携带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一)按照南宁市青秀区外聘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交纳“五险一金”(不包含个人交纳部分)。

(三)节假日加班、出勤误餐补贴另计。

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0年7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tzgg/2020ntzgg/cgj_38003/t4423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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