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面试公告
来源:红河人才网 阅读:1286 次 日期:2020-08-13 10: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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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党务工作人员和辅导员资格复审、面试的公告

根据2020年7月9日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党务思政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党务工作人员和辅导员的资格复审、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范围内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18日上午8:30-11:30。

2.地点: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校务管理中心704人事处。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发放的,提供学校证明或个人承诺)、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并盖有党支部公章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相关证件需向审查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验明后退还,复印件存档备查。

逾期不到者视为主动放弃,不能按时提供所需材料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四)审核确认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签字,资格复审确认表由审核单位留存。审核通过的考生由审核单位发放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一式两联,一联由考生持有,作为参加面试、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的一项证明材料,一联由审核单位留存。

(五)递补

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个岗位只进行一次递补。

递补人员名单将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布,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审核单位通知为准。

二、面试人员

报考临床医学系党务工作人员(岗位代码02)、护理系党务工作人员(岗位代码03)、药学系党务工作人员(岗位代码04)、医学技术系党务工作人员(岗位代码05)、辅导员(岗位代码06)岗位,符合报考条件并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

三、面试时间、地点 集中时间:8月20日上午8:00,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大门口对考生进行身份(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健康码以及行程码查验,并进行体温测量。2020年8月20日上午8:30未到校门口,视为迟到,取消面试资格。

抽签时间:8月20日上午8:40,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南教学楼候考室中进行。

面试时间:2020年8月20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南教学楼。

四、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现场抽题专业提问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素养、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依据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若面试成绩仍并列,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六、考生纪律

(一)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

(二)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在指定的岗位侯考室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在指点的候分室等候,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三)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必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全场面试结束后领取;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抽签后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

(四)考生应试时只能报本人抽签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的姓名等内容。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及相关规定。违纪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五)请考生佩戴口罩,并按规定进行扫码。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地点和面试考场前,考生须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电子版、纸质均可)。

(二)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三)“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四)“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五)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六)体温检测≥37.3℃的考生,到隔离区签到,休息片刻后再次测量,体温正常者可以进入候考室待考(如考生还未抽签,则一并抽签,如考生已抽签,则在本岗位抽签末位递补);开考后测量体温仍≥37.3℃的,由疫情防控人员进行隔离观察,本岗位面试结束前体温正常的可以进入面试室参加面试(面试顺序按本岗位抽签末位递补),本岗位面试结束时体温仍≥37.3℃的由当地卫健部门综合评定处理。

(七)请各位考生提前安排好食宿,熟悉考点情况和周边环境,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预留足够赴考时间,避免因交通、天气等原因耽误考试。

八、其他

(一)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实行回避。

(二)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参加笔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13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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