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组通字〔2020〕19号)等文件规定,现将亳州市2020年度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资格复审及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入围考生本人于10月8日-9日(上午8:30-下午5:00)到亳州广播电视大学 (亳州市药都路1621号)办理资格复审手续,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警察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当场缴纳体能测评费每人55元、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考生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备份留存)。
2.学历、学位(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报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需注明所学专业)和有关证件材料(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等)办理资格复审,至2020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资格证书发放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2020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4.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累计计算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按月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需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简称“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③“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⑤“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按“2、学历、学位(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⑥“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2020年6月28日)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
6.报考“面向本市(县)户籍,录用后需在定岗乡镇最低服务期5年”职位的,需提供能够证明本人是本市(县)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高(中)考录取时为本市(县)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2020年6月28日)户籍已迁入本市(县)。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三、缴费确认及面试通知书打印
1.报考乡镇机关的考生,10月23日面试。被确认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应在10月12日17:30-13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参加面试考生在10月20日9:00-21日17:3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2.报考其他职位的面试时间11月13日-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被确认资格复审合格的(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应在11月2日17:30-3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参加面试考生在11月10日9:00-11日17:30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四、疫情防控
1.考生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并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经现场确认后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考生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前,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3.现场资格复审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请提前与市人社局人事考试院(0558-5118606)联系。
4.考生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
5.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后,必须确保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应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要及时离开现场,避免人群大量聚集。
6.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前要认真阅读本通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的任何考试辅导培训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58-5132628、5118606。
文章来源:http://www.bzrsks.org.cn/detail/index/id/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