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文件精神,按照招聘工作程序,经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程序,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用谢姣同志,现予以公示。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广州市精神病医院人事科反映,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2012年9月11日至2012年9月19日。
二、拟聘岗位和人员名单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学历 | 学位 | 毕业院校 |
1 | 护理 | 谢姣 | 本科 | 学士 | 长沙医学院 |
三、受理部门、地址、电话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人事科
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36号(邮编:510370) 电话:020-8126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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