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大鹏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妇产科医师1名,药剂师1名。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能够吃苦耐劳,自愿从事计生服务工作;
(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三)性别要求:妇产科医师要求女性,药剂师性别不限;
(四)户籍不限;
(五)年龄:40周岁以下;
(六)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专业及职称要求:妇产科医师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药剂师要求药学专业、具有药剂师(士)及以上职称。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9日至9月28日(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9:00-12:00;14:00-18:00。
报名地点:大鹏党工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55-84301189。
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验证证明、职称证书等资料(所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个人简历;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二)考试
考试方式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三)体检
组织部组织考试,入围人员到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
(四)复审
体检结束后,组织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料集中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取
考试合格、体检合格并且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予以录取,按上级要求办理录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一)福利待遇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
五、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工委组织部
201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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