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对象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招聘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零就业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岗位: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协助所在科室完成日常工作,服从科室负责人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综合素质要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爱岗敬业、办事认真,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认真填写《2023年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并由本人携带《就业创业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往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10.30-11.14(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人事科)(思茅区人民东路29号),咨询电话:0879-2144638。
五、招聘流程
(一)基本条件审查。由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人事科)接收报名材料并结合报名对象和条件要求进行基本条件审查。
(二)初审。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基本条件审查人员,由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人事科)组织开展材料初审,结合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工作实际和应聘人员情况择优进入资格复核。
(三)资格复核。初审通过人员,报送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核。
(四)面试。通过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资格复核人员,由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人事科)组织对应聘人员职业道德、工作技能、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和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聘用。
(五)体检。通过面试且经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困难认定人员,自行开展健康检测(费用自理),并将体检报告交至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备案。
(六)公示。对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系统认定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六、薪资待遇
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工资由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待遇不低于普洱市思茅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报名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2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kqemBRWWwdkX7UAKAVa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