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深圳市光明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一般特聘专干公告
来源: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 阅读:282 次 日期:2024-01-10 15: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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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1月公开招聘一般特聘专干公告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特聘专干,其中消防管理岗位1名,辅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岗位1名,主要从事火灾事故调查;法制审核岗位1名,主要在大队从事法制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公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光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一般特聘专干岗位表》(附件1),符合本公告及公开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保守国家秘密;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星期五)至1月25日(星期四),报名时间截至1月25日18时。

2.报名资料清单

(1)《光明区消防特聘专干报名表》(附件2,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光明区消防特聘专干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

(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

(6)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如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登录地址:https://zhaopin.gmczrl.com/tTPoY,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系统。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报名资料原件将在资格复审时统一收取,现场审验,请务必留存。

报名联系电话:0755-23198897,联系人:钟先生。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755-23198859,联系人:吴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收悉报名资料后,由光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特聘专干遴选委员会组织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原件,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在审查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中有关注意事项:

1.遴选委员会按照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学术业绩与公开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择优选择参与考核人员。具体考核安排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未通过初审的将不作另行通知。

2.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若某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拟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都列为笔试人选,并由深圳市光明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报名人数情况适当减少人数或者取消招聘。

3.本次拟聘人数3名,具体工作岗位,消防救援大队将根据考试结果和岗位需求对最终聘用人员进行分配调剂。

4.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如要求最高年龄为40周岁,是指在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为符合条件)。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三)考试

1.笔试

消防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以消防监督检查业务知识及案例分析为主,包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安全生产岗位笔试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火灾现场勘验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法制审核笔试岗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笔试合格线由公开招聘特聘专干遴选委员会划定,按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达不到1:3,按实际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确定。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网址(届时在资格审查现场公布)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是否合格。

2.面试及业务实操

笔试合格人员将进入面试及业务实操环节,面试及业务实操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消防管理岗位面试及业务实操内容为消防监督检查实操及提问两部分,安全生产岗位面试及业务实操内容为现场撰写火灾勘验笔录及提问两部分,法制审核岗位面试及业务实操内容为现场审核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及提问两部分。面试合格线由遴选委员会划定。

笔试、面试及业务实操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后续将由负责招聘工作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结果公布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40%、面试及业务实操成绩各占30%组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实操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上述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具体加试办法另行制定。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特聘专干遴选委员会结合实际情况划定),按照各岗位招录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排名及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网址(同笔试成绩查询网址)上公布。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西院区)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录用人员不足时,深圳市光明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录用。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特聘专干遴选委员会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列为拟聘用对象,相关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局,由其统筹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

(八)办理入职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由我大队安排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 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及薪酬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二)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深圳市光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确定为拟聘人员,个人工作岗位及地点须服从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光明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5日

附件:

附件1 光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一般特聘专干岗位表.docx

附件2 光明区消防特聘专干报名表.docx

附件3 光明区消防特聘专干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docx

附件4 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5 任职回避承诺书.docx

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1088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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