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景洪市委统战部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01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02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并在景洪市辖区内进行了城镇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具有景洪市城镇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其他招聘条件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其它不宜应聘人员。
03聘用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二)报名。本人自愿报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由中共景洪市委统战部进行资格审查。
(四)组织面试。由中共景洪市委统战部统一通知并面试。
(五)聘用。,择优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04工资福利
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285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执行。
05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实地报名:意向者请携带《景洪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前往景洪市委统战部(勐腊路与王震路交叉路口100米,玛扎烧烤私房菜对面)。
2.网络报名:将《景洪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第二和第三页、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61725477@qq.com。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联系人:李烨;联系电话:0691-2122165。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中共景洪市委统战部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进入面试考察的对象。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考察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因应聘人员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考察
中共景洪市委统战部对已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察,面试考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提交《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岗聘用人员报名表》纸质版1份和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面试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
06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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