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纪委县监委关于招聘2025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2名。
(二)招聘岗位:辅助性岗位。主要从事文秘、文书档案及综合性会议服务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具体包括: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大局意识、服从意识、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和用人单位管理;
3.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
1.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30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报名地址:西盟县政务服务大厅1号窗口(勐梭足球场下面)。
3.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交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携带《就业创业证》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残疾证、荣誉证书、相关工作履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市场监管查询有无营业执照并出示证明,进行现场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初核。报名人员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4.联系方式:0879-8343489。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西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和复核。
(三)招聘单位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四)公示经资格审查、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薪酬待遇
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工资由单位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待遇为每月3500元(含五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同等的节假日休息、工会福利以及出差补贴等,单位不安排食宿。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三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
附件:
西盟县纪委县监委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QqGg1Rwyy8GOWJ_fvQH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