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振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关于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公开招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景洪市振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服务人员”“财务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考察、签订合同等步骤进行。
招聘岗位
(一)社会救助服务人员3名
(二)财务管理人员1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热爱民政工作和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6. 年龄45岁(含)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
7. 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8. 具备活动策划、组织、实施能力,有较强的新闻及文稿撰写能力;
9. 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岗位要求
1. 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往届毕业生,或有在村(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经验的社会工作者;
2. 专业要求:优先录用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心理学、会计学、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
3. 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社会工作价值观,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在规定期限内考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4. 工作认真仔细,有亲和力、责任心强,能主动对接各项工作;
5. 能熟练操作PPT、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 能够长期下乡入户开展信息核实、帮扶服务等工作;
7. 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及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优先录取。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5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逾期不再受理。
3. 报名地点:景洪市么龙路学陶巷1号(景尚娜西小区9栋2楼)。
4. 报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材料,须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与考试
1. 现场审核材料清单:
(1) 一寸免冠彩照2张(背面标注姓名、身份证号);
(2) 毕业证、学位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优先条件对应证明材料(如适用)。
2. 考试规则:
报名≥10人时采用“笔试+面试”;不足则直接面试。
3. 笔试环节:
(1) 闭卷考试,内容含综合基础与社会工作专业知识;
(2) 需满足开考比例;
(3) 身份证件需与报名一致;
(4)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面试环节:
(1) 按笔试成绩1:2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则全员面试);
(2) 面试总分100分,重点考察表达能力、综合分析等素质;
(3) 以面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选;
(4)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 按面试成绩1:1确定体检名单;
2.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3. 由景洪市振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在景洪市人民医院体检;
4. 未按规定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递补规则
1. 体检不合格/放弃者,按面试成绩≥60分从高到低递补;
2. 面试成绩并列时:
(1) 持社会工作师等级高者优先;
(2) 持证等级相同则中共党员优先;
(3) 上述均相同则工作经验长者优先。
公示与录用
1. 用人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公示;
2. 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3. 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转正后4000元/月(含“五险”个人部分)。
相关事项说明
1. 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办辅导班,谨防诈骗;
2. 本公告由景洪市振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解释。
其他事项
咨询方式
招聘咨询:杨老师 0691—2299922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J86R3Z7KVKRQiwd-Yxq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