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临沧市人力资源市场公众号 阅读:74 次 日期:2025-07-19 12: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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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为切实推动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发展,引进专业人才,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结合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工作实际,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委托耿马鹏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从事工勤服务等工作。

二、选聘方式

选聘方式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委托耿马鹏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此次招聘提供报名系统平台及相关服务。

三、招聘人员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岗位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良好的品行,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具体包括: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90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工作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及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户籍地为临沧市范围以内或在临沧市辖区常住3年以上。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一)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四)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七)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八)其他不宜招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拟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程序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31日(18:00)止。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各一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就业创业证等),发至邮箱624795255qq.com;

2.报名咨询电话:

13988356752董老师

15240917091钟老师。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与应聘岗位匹配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报名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于2025年07月31日下午6:00前以电话、短信、微信形式通知所有报名人员的审查情况。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面试

1.面试:由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相关专业技能等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0%,最终按总成绩优先者确定拟选聘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拟定面试时间2025年8月4日早上9点,在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四楼党工委会议室(孟定镇城区)。

注:面试成绩将于2025年8月4日下午6:00前在“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到临沧边合区管委会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证件:毕业证书、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证明材料、身份证等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和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同时向合格人员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征求其廉洁自律、违法犯罪和涉黑涉恶情况。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和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政治审查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党工委专题汇报,经党工委研究确定后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信息公开专栏)、临沧市就业工作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聘用人员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由招聘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等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按照《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管暂行规定》,拟招聘人员与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聘用工作结束,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不予聘用情形

1.拟聘用人选在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任意环节不满足条件的,均不予以聘用。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提交用人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无特殊原因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

六、薪酬待遇及后续管理

(一)聘用人员每月工资和“五险一金”总额约5400元/人(含五险一金),实发标准约3300元/人。

(二)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按照《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管暂行规定》及管委会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具体由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负责。

七、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临沧边合区党工委全程指导和市委边合区纪检监察工委监督下进行,实施程序与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专家评委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考务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业务联系电话:

0883-6520427(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83-6520101(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边境经济合作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cXBGxKKWgBwsaZFPnLa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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