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公告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56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福贡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合同制辅助人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人数:2名(不限男女)。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系统,不限专业。
3、年龄在22到30周岁之间。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8月4日截止(上午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福贡县上帕镇同心社区江西小组二组116号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楼四楼404室)
3、报名方式及报名须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报名及考试。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1)福贡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辅助人员考试招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近期大1寸证件照一张(同时提供电子版);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招聘方式
合同制辅助人员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法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
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携带2B铅笔、碳素笔以及橡皮擦,按准考证标明的地点自行前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笔试分数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福贡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面试结束后,应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50%,面试占50%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应当于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将综合成绩向报考者公布。
(四)有关加分政策
对有检察院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工作证明),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但不满12个月的考生给予笔试成绩加3分的照顾、工作满12个月及以上的考生给予笔试成绩加5分的照顾。特别提示:考生有相关加分项在报名时请提供附件2.《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工作证明》)。若考生在报名时不提供相关材料,导致有加分条件却不能正常加分的,不予调整。如考生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直接录用,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简化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聘用
1、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和劳动合同
合同制辅助人员实行临时工资待遇,聘用期工资按每人每月3500元(含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保障,合同制辅助人员参与下乡、出差办理案件按正式干警出差、下乡差旅费标准进行报销,从签订合同之月起发放工资。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报考人员慎重决定是否报考,考试报名成功后,珍惜考试机会,不随意浪费考试资源。
(二)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福贡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未能接到招聘有关信息,造成延误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四)“福贡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为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的网站,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五)此次招聘不解决户口、住宿问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六)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福贡县纪委监委派驻福贡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886-3412544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本公告由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福贡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辅助人员考试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2.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工作证明.doc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_ABnNiSb8zNgTNb3xh69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