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本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招聘29人,因公安工作高负荷、高对抗、高风险、高压力特点,本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女性比例不超过计划总数的10%。
1.特巡警大队15人;
2.珠泉派出所1人;
3.龙泉派出所1人;
4.蒙泉派出所5人;
5.苏甲派出所1人;
6.旧圃派出所1人;
7.永丰派出所3人;
8.大山包派出所1人;
9.红路新区派出所1人。
具体岗位分配将在笔试、面试均通过之后,由分局进行统一安排。报考人员一旦选择报考,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服从最终的岗位分配结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至2007年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6.男性身高165以上,女性身高158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曾在昭阳公安分局从事辅警工作,但已经离职的;
8.属现役军人的;
9.身体部位有纹身的;
10.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免笔试):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昭阳公安分局706办公室(昭阳区团结路西163号);
3.报名时间:2025年8月15日9:00至8月19日17:00(周末非办公时间,报名业务暂停办理)。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扫描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3.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退役运动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征信报告1份;
5.由昭阳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出具的本人尿检报告1份;(到昭阳公安分局509办公室开具)
6.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7.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并张贴照片。
(三)考察
由昭阳公安分局政工室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并核查应聘人员个人信用信息,对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予录用。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四)体能测试
报名成功后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试时间暂定为8月21日上午9时,如有调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主动放弃。经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入围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门,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笔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笔试存在违纪、缺考的或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得入围面试。
(六)面试
考察应试者的能力、水平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八)递补
体检或政审考察阶段因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录用计划空缺的,按综合成绩递补,递补顺序与首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标准一致。
(九)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昭阳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五、工资待遇及其他事项
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和层级晋升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障,配发工作制服,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
(一)工资待遇:基本工资1100元+层级工资+绩效工资,并购买五险一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1100元+实习津贴700元,并购买五险一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此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各报考人员请勿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三)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签定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五)如遇特殊情况,造成本次招聘的相关安排、程序等发生重大变化,将在昭阳公安微信公众号“昭阳警方”进行公告。
(六)本通告由昭阳公安分局辅警办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3097455339、13887087662
2025年8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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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8PNOo46CCyoVzI0tivv6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