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体检及资格复审通知
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850 次 日期:2012-11-13 1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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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要求,镇江市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体检及资格复审工作统一安排在面试前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体检和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职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12年11月18日(周日)早上7:30;

地点:镇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运河路79号)一楼大厅内集中。

四、体检通知书和病史调查表打印方法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11月15日前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网站(http://www.zjrsks.com.cn/)打印《体检通知书》,下载《病史调查表》如实填写,并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

五、资格复审时间及办法

1、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11月18日(周日)下午2:00。

资格复审地点:镇江市公证处(镇江市中山东路45号华星大厦8楼)。

2、资格复审需要携带的材料:考生要按报名信息表上内容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具体为:①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双向就业协议及委培、定向、联办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②已退役士兵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退役证;③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项目办出具的服务证和考核合格的证明;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 、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

2、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联系电话

市司法局:18952800932

市人社局:0511-84403293

附件:参加体检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司法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2012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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