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条件补充公告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1190 次 日期:2012-11-16 17: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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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选人范围,现将《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12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中SZ201211D052、SZ201211D053岗位中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由“在地市级妇幼保健院连续从事护理工作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三甲医院产科护理岗位工作”,调整为“在地市级妇幼保健院连续从事护理工作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护理岗位工作”。其它条件不变。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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