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公开招聘广元市青川县党群口部分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公告
来源:青川县人事人才网 阅读:1465 次 日期:2013-01-23 08:50:08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3年公开招聘广元市青川县党群口部分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公开招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2名机关工勤人员补充到相关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公开招聘青川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人员1名、青川县保密技术中心工作人员1名、青川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青川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青川县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工作人员1名、青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工勤人员2名。

具体岗位详见《青川县公开招聘党群口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条件限制。所有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青川县公开招聘党群口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及考试费用。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3日至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青川县委组织部干部股(政务服务中心4楼)。

3.报名程序: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填写《青川县公开招聘党群口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或《青川县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证件照;上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应的报名表请登录青川县人事人才网下载。

(二)资格审查

由青川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岗位(201301、201302、201303、201304、201305、201306)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4:1;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岗位(201307)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若未达到此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递减或取消情况在报名结束后在青川县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布。

(四)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青川县委组织部干部股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1.岗位201301、201302、201303、201304、201305、201306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岗位201307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执行。

2.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青川县人事人才网进行公布,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

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由本人于成绩公布后两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到青川县委组织部干部股(政务服务中心4楼)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在青川县人事人才网公布。

3.政策性加分

报考事业单位岗位(201301、201302、201303、201304、201305、201306)的,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加分,具体如下: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等文件精神,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大学生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评为优秀指的是表彰优秀,不含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在现场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报名点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审查部门留存。

(三)面试

事业单位岗位(201301、201302、201303、201304、201305、201306)面试由青川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机关工勤岗位(201307)面试由青川县委组织部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岗位(201301、201302、201303、201304、201305、201306)按面试人数与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4:1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机关工勤岗位(201307)按面试人数与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开考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青川县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以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加试一轮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青川县委组织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县委组织部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本公告规定的体检人员确定方法进行递补。

六、考核

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本公告规定的方法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和《广元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试用并在县人才市场实行人事代理。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青川县委组织部和相关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青川县委组织部和相关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报名及咨询电话:0839-7203293、7201951

附件:青川县公开招聘党群口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2013年1月22日

附件:青川县公开招聘党群口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青川县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易贤网温馨提示:

《青川县公开招聘党群口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青川县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广东省香洲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1月23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xls”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 excel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信息请查看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