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来源:龙岗政府在线网 阅读:903 次 日期:2013-02-07 1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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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委办(区府办、区直属机关工委)公开招考普通雇员笔、面试工作己圆满完成。现将总成绩及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

总成绩详见《龙岗区委办(区府办、区直属机关工委)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总成绩表》。

二、体检人员名单

入围体检的考生为《龙岗区委办(区府办、区直属机关工委)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总成绩表》中体检标识为“★”者参加体检。

三、体检事宜

(一)体检时间

2013年2月28日(星期四)早上8:00。

(二)体检地点

深圳市第九人民医院(即龙岗中心医院)体检科,详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深惠路龙岗段1228号。

(三) 体检程序

1、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自行到达指定医院体检科后,向在场的工作人员领取《体检表》。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核;

2、考生将《体检表》上的“报考单位”、“职位号”、“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认真填好,由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后,到体检科交费处交取体检费(体检费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验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3、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到体检科服务台“交表处”审核交表。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达指定的体检医院,上午8:30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雇)用资格。

2、考生体检时,应当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为避免干扰体检仪器,请考生关闭手机。

3、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体检完成后,《体检表》必须交到体检医院指定部门,擅自将《体检表》带离医院者,体检无效。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7、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8、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考生体检和录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招考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龙岗区委办(区府办、区直属机关工委)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总成绩表。见http://www.lg.gov.cn/web/GovOpen/article.aspx?artId=84109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公室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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