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
来源: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网 阅读:6966 次 日期:2013-02-08 09: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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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名称: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东门龙塘合马路18号

五、报考条件:具有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高中学业水平等次在合格及以上、已取得高考考生号安徽籍文理科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和已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复转军人。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招生类别 计划数
1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3 专科 理科 60
2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专科 理科 60
3 市政工程技术 3 专科 理科 60
4 城市水利 3 专科 理科 60
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专科 理科 60
6 应用电子技术 3 专科 理科 60
7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专科 文科 60
8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专科 文科 60
9 物流管理 3 专科 文科 60
10 物业管理 3 专科 文科 60
合计         600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3年2月1日~3月15日;

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www.ahsdxy.ah.edu.cn)报名,填写《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同时下载打印报名表。

八、2013年3月25日前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考生可登录(网址:www.ahsdxy.ah.edu.cn)查询。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将携带如下材料到校交验并领取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三)3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高考考生

号);

(四)复转军人需提供复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交纳报名测试费100元/人;

(六)领取《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

九、测试时间:2013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测试地点: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十、考核内容及方式:自主招生考核采取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加我院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一)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办法

1、应(历)届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原始成绩总和,由安徽省教育厅提供。

2、复转军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转军人已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如复转军人没有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成绩以当年安徽省教育厅实施的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总成绩的60%计入。

(二)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方式:

综合素质测试在安徽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综合素质按一般性常识测试,内容含社会时事、思想品德、身心素质、文化素养、问题分析和书面表达。

3、综合素质测试试卷满分为440分。

十一、招生录取规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遵循“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原则;坚持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严格按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12〕1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参加2013年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四)自主招生试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2013年4月10日~15日;录取结果于2013年4月20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十二、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十三、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由院监察审计处长为组长的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纪律监察组,负责对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查处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7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招委〔2012〕8号)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十四、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执行安徽省物价部门所核定的收费标准

(一)学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学年:理科3900元,文科3500元。

(二)学生住宿费费标准:800元/学年。

(三)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安徽省物价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十五、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合肥市东门龙塘合马路18号,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邮编:231603

(二)联系电话:0551-67316800(15240019835),67316958(15240019805),67316888 (15240019895),67316808

(三)传真:0551-67316958(招生办)

(四)网址、电子信箱:http://www.ahsdxy.ah.edu.cn

E-mail:ahsdd@163.com,ahsyzjb@126.com

(五)招生部门:学生处(招生办)

十六、其他须知:

学院是一所有61年办学历史、以工科为主,占地1040亩;全日制在校生近13000人;近年来学院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5~2007年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08~2011年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

学院开设有水利、资源与环境、建筑、市政、机电、机械、电子信息、管理工程等八大类50多个普通专科专业;

学院建有一整套《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特困生分类予以奖励和资助,不让任何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奖助学金: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院实行学生量化考核,并按学生在校德、智、体等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

(二)特困补助:学院每年从学费中提取部分资金资助特困学生。

(三)缓交学费:对于家庭确实贫困、一时难以缴齐学费的困难新生,学生在入学时可持当地相关部门的困难证明向学院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四)助学贷款: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给予积极协助。

(五)勤工俭学:学院积极为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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