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处拟公开招聘会计电算化技术科信息服务岗和校园卡管理科校园卡与收费服务岗自筹经费合同工各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 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 招聘岗位
中山大学财务与国资管理处会计电算化技术科信息服务岗自筹经费合同职工1名,校园卡管理科校园卡与收费服务岗自筹经费合同工1名。
三、 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 总体要求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
2. 工作积极主动,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 普通话标准,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熟练使用Word和Excel等办公软件。
4. 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5. 符合学校录用合同职工的其他基本条件。
6. 录用后能立即进入岗位工作。
(二) 各岗位具体要求
1. 校园卡与收费服务岗:
(1) 熟悉掌握有关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熟悉掌握学校经济政策、财经制度;
(2) 负责校园卡办卡、补办卡、现金充值、学生零星学杂费、师生银行账号登记变更等业务和咨询服务工作;
(3) 负责校园卡业务各类报表的管理与制作,协助做好科室内务管理;
(4) 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财会相关专业毕业。
2. 信息服务岗:
(1) 负责财务信息系统电话服务及信息系统开发测试、需求采集等工作;
(2) 负责面向用户的财务信息系统主题式培训工作;
(3) 协助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文件管理及科室文化建设工作;
(4) 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
四、 报名时间和提交材料
(一)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9日。
(二) 提交材料:请将填好的《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可在学校人事处主页下载)、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及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直接送到中山大学财务与国资管理处综合科(中山大学中山楼206室)。
(三) 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合则约见,择优录用。
五、 聘用和待遇
聘用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管理,待遇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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