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13年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体检公告
来源:泰州教育网 阅读:1041 次 日期:2013-03-23 15: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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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通教师〔2012〕12号)精神,现将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体格检查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13年3月31日(星期日)—4月2日(星期二)。

二、地点:南通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南通市青年西路22号)。

三、批次安排及要求:

(一)批次安排

1.3月31日7:00,南通大学语文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社会报名人员;

2.3月31日8:00,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社会报名人员;

3.4月1日7:00,南通大学美术、音乐、英语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4.4月1日8:00,南通大学化学、历史、地理、教育学(心理健康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5.4月2日7:00,南通大学数学、体育与健康、思想与政治教育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6.4月2日8:00,南通大学物理、生物专业师范类学生及其他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二)注意事项

1.请参检人员务必根据安排的体检时间到达参检地点,如有特殊情况须调整时间,请事先预约,联系电话:59000859。

2.参检者务必在体检表上将姓名、年龄、性别、现住所(单位)、既往病史、联系电话、体检号(即网报生成的报名号)填写清楚,并粘贴好照片。体检表从江苏教师教育网“教师资格”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在“相关表格下载”中下载并双面打印《江苏省非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体检内容:内科、外科、五官科(含嗅觉)、口腔科、B超、胸透、心电图、血生化(肝肾功能、血脂、血糖、血常规)。

4.体检当日尽量穿宽松的衣服,女同志请勿穿连衣裙及连袜裤,以方便检查。

5.抽血、B超(肝、胆、脾)检查需空腹进行,检查完毕方可进早餐。如果有晕针、晕血史,请在抽血前向医护人员说明。

6.胸部透视颈部请勿戴挂件。女同志请勿穿戴有金属环的胸罩及带有金属片的衣服。

7.体检前一天晚上进清淡饮食,勿饮酒及进高脂餐,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8.长期服用降糖药、抗高血压药的参检人员体检当日可按时服药,但尽量少喝水,体检时向医生说明服药情况。

9.体检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交主检处。

(三)有关要求

1.凡2013年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在指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体检表(贴好与网上报名的电子版照片同版的照片)参加体检。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体检收费标准为150元/人,由负责体检的医院在体检现场收取。

2.请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凭身份证和报名号于4月16日-19日现场确认时到南通市政务中心A111窗口领取;南通大学应届毕业生可按学院(或专业)派人凭身份证于4月12日至南通市中医院体检中心分别领取。

南通市教育局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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