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鲁班镇村镇建设执法力量,强化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鲁班镇村镇建设执法队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10名(男性)。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二)具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日以后至1995年5月2日以前出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5千克;
(六)中共党员、退伍军人、熟悉村镇建设工作者、水电专业技术人员、户籍和居住地均不在鲁班镇范围内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考试等环节。
(一) 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5月3日起,在仁怀市电视台、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鲁班镇人民政府宣传栏、鲁班镇街道、水口、冠英等人口较密集区域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3日- 5月8日上午9:00—17:00,截止时间为5月8日下午17:00,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地点:鲁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2-2341019;
联系人:石国芹
3.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薄、《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名时填写《鲁班镇2013年公开招聘村镇建设执法队员报名表》一份。
(三)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十八大精神和建设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笔试时间为5月9日(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为5月10日。
(四)体检:由鲁班镇人民政府组织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政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有无违法犯罪历史等。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根据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按1:1比例在鲁班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5天,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1)考核不合格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未撤销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公安机关刑事调查的;
(4)有其他不宜录用情形的;
(5)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
五、待遇及聘用
凡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10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2500元/月左右(工资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补助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聘用时间为一年,按照一年一聘的原则,一年后根据工作需要续聘或解聘。
六、本公告由鲁班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村镇建设执法队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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