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本大纲是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录用工作人员考试命题范围的依据)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云组发[2005]7号)精神,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录用考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根据不同职位性质的要求,专业科目考试分为A类和B类两种考试,报考法律专业类职位的考A类试卷,报考非法律专业类职位的考B类试卷。公共科目考试不分A、B类。
公共科目考试
第一部分 公共科目考试说明
一、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与目的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包括政治(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经济、管理、科学技术、历史、国情省情、公文写作与处理。
公共科目考试的目的主要是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尤其是运用有关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解决实际工作中问题的能力。
二、公共科目考试测评要素
公共科目考试测评要素主要有:
(一)理论素养。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实际工作中需要的其他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和灵活运用的能力。
(二)公共知识素养。对履行工作职责应具备的公共科目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具体应用的能力。
(三)政策法规水平。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的理解掌握程度和结合实际贯彻执行的能力。
(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对实际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分析,抓住问题实质,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的能力。
(五)文字表达能力。以规范、简练、清楚、严密、准确的文字表达思想观点的能力。
测评要素比例根据招考岗位对知识和能力素质的要求确定。
三、公共科目考试方式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方式:笔试,闭卷。试卷不分A、B类,所有应试者均考同样试卷。
(二)试卷满分:100分。
(三)考试时限:150分钟。
(四)试题难易比例
试题难度根据招考职位对知识和能力素质的要求确定。试卷中不同难度的试题比例为:较容易试题约占30%,中等难度试题约占50%,较难试题约占20%。
(五)试题内容比例
试题内容比例根据新录用人员工作岗位对知识和能力素质的要求确定。考试内容比例:政治(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占40%,经济占10%,管理占10%,科学技术占5%,历史、国情与省情占20%,公文写作与处理占15%。
(六)试题题型
试题题型以客观性试题为主,有少量主观性试题。试题类型主要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分析选项题和公文写作题等。
(七)题型示例
1、单项选择题
答题要求: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备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者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将所选项字母标号按要求填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错选、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示例: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
A.联系和发展的观点 B.量变质变规律
C.否定之否定规律 D.对立统一规律
2、多项选择题
答题要求:每题给四至五个备选项,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应试者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将所选项字母标号按要求填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错选、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示例:行政职能除具有阶级性和动态性外,还包括:
A.服务性 B.多样性 C.效益性
D.政治性 E.社会性
3、判断题
答题要求:给出一句或一段话,由应试者进行正确或错误判断,并将结果填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判断错误或不判断均不得分。
示例: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云南、山西、贵州等12个省区市。
4、分析选项题
答题要求:提供一段材料供应试者阅读、分析,进而向应试者提出若干问题。每题给四至五个备选项,备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或几个正确答案,应试者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将所选项字母标号按要求填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错选、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选项正确但少选可部分得分。
示例: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它是使公文得以形成并产生实际效用的全部活动,是机关实现其管理职能的重要形式。公文处理必须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并严格按发文处理程序、收文处理程序、办毕公文处置的规定进行。
(1)在下列选项中,属于公文处理必须遵循的原则有:
A.法制原则 B.实事求是原则 C.质量原则
D.精简原则 E.公开原则
(2)关于公文处理过程,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拟稿是发文处理过程的起点
B.公文用印时必须压在正文之上
C.公文处理的中心环节是签收
D.立卷是指对所有公文的组合归档
E.拟办是指机关领导人对公文处理提出指示意见的决策性活动
5、公文写作题
答题要求:应试者根据试题提供的材料(或标题)进行公文写作,要求思路清晰、行文格式规范、文字通顺简炼、标点运用正确、无语法错误等。要求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作答。
示例:以“开短会,讲短话,写短文”为主题,写一篇指示或指示性通知。
四、考试作答要求
公共科目考试试题分为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考试材料分为两部分:试题本和答题纸。应试者阅读试题本上的试题,然后用钢笔或签字笔(最好为黑色签字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填写答案。应试者务必携带的文具有:钢笔或签字笔(最好为黑色签字笔)、涂改液或橡皮,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第二部分 公共科目考试内容
第一编 马克思主义理论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哲学
第一节 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哲学和哲学的基本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点
第二节 物质和意识
世界的物质性 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 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及其实践基础
第三节 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 对立统一规律 量变质变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第四节 认识和实践
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反映论 认识和实践的相互作用 认识运动的总规律 真理和检验真理的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