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梅列区公务员局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告
来源: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网 阅读:1044 次 日期:2013-05-24 1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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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有关规定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梅列区对外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1.梅列区畜禽检疫检验站专业技术人员1名;

2.梅列区水政监察大队专业技术人员2名;

3.梅列区徐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2名;

4.梅列区列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

5.梅列区列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4名;

6.梅列区文化馆专业技术人员1名;

7.梅列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专业技术人员1名;

8.梅列区青山小学专业技术人员(学校医务人员)1名;

9.梅列区重点办专业技术人员1名;

10.梅列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业技术人员2名;

11.梅列区林业开发投资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

12.梅列区瑞云山风景区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2名;

13.梅列区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5名。

具体详见《2013年梅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登录梅列人事人才网http://www.mlrsrc.com或三明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msgwyj.gov.cn/)。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规定的基本条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回避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三十五周岁(即在1977年9月30日至1995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7.各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公布的为准,“岗位信息表”中“其他条件”栏内未注明生源地要求的,招聘岗位面向省内生源。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2.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准予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3.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签章认证的劳动合同或考生社保缴费凭证等),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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