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已制作完毕,现已分发到各县(区)人事部门,为使考生顺利应考,现将领取准考证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7月27至31日。
二、报考市属事业单位考生的准考证在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领取,报考县(区)事业单位考生的准考证在当地人事部门领取。请他人带领的,代领人须出示身份证方可领取。
三、考生领到准考证后,要认真核对准考证上信息与本人情况是否一致,如有出入须在7月31日以前与当地人事部门联系以便更正。
四、保管好准考证不得遗失,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并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将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请他人代考、传递**、试卷流出考场等属严重违纪行为,违纪当事人将被严肃处理。
六、8月25日后,考生可在人事考试网站或拔打查分电话16866178查询考试成绩。
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联系电话:2134964
普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200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