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泸县201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考生注意:
若你是报考岗位编码为2013121093至2013121094的职位放宽条件的代课教师,另还需出具“在本县公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及以上(截止至2013年6月2日)的在岗(截止至2013年5月20日)代课教师”证明,证明需所在学校、镇教管中心、县教育局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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