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工作需要,经普洱市人事局、普洱市卫生局同意,我院2009年度引进人才3名,现将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符合专业岗位要求。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专业岗位及引进名额
(一)临床医学:2名
(二)医学影像:1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9年8月10日至30日。
(二)报名地点: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龙生路56号)
(三)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户籍簿》、《身份证》,上述证件均为原件。
(四)联系人及电话:
罗丽华 2306813 13578188765
刘新胜 2304414 13887968344
四、引进有关事项
报名人员由医院人才引进考核领导小组综合面试后,达到医院用人标准的,即可作为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聘用
通过综合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即可通过人事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在职在编)。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