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
自治区2013年卫生、地质和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笔试阅卷和合格线划定工作已结束,根据招考工作程序,将对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为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7月18日、19日,详见《2013年银川市卫生、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安排》(附件一)。招聘单位及考生按照时间安排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二、复审地点:
综合类事业单位在行政中心二号楼三楼银川市人社局333号会议室;卫生类事业单位在行政中心一号楼七楼大会议室;教育类事业单位在银川唐徕回民中学高中部(唐徕小区内)。
三、复审内容:
(一)由考生提交本人的准考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书原件;能够证明报考岗位所要求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相关材料;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限及考核合格相关证明材料;各项加分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详见《2013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要求》(附件二);
(二)招聘单位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
(三)单位和考生在资格复审现场共同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附件三),考生如实填写,单位审核人员签署审核意见。
四、参与单位:
资格复审由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银川市纪委、各招聘单位在规定审核时间、审核地点共同完成。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位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承担审核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审核部门、各招聘单位要对此次资格复审工作高度重视,选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本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严格把关。复审过程中如有帮助报考人伪造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或加分的,或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不实情况隐瞒不报,造成严重违规违纪事件发生的,将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相关处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二)在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者,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如排名并列,并列者要同时递补)。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各招聘单位必须及时通知考生。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诉。
(三)复审结束后,各招考单位要将审核通过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件三),以书面(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本格式于7月22日前报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处。
(四)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按所报岗位分别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如有考生无法联系或自愿放弃的,则招聘单位必须将有关情况报告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处,批准后方可进行递补通知。
附件:1. 2013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2、2013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要求
《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册.xls》来源于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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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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