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阅读:2431 次 日期:2009-08-06 20: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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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我想问云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说“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请问具体是向什么部门申请啊?谢谢?

回复:一般设置在县(市、区)教育局,通常叫“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及办理程序:

1、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2、准备材料

借款人准备齐全上述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农信社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第一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3、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申请表和农信社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4、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省农村信用社从上述账户中划转资金至高校缴费账户并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5、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20日内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如遇特殊情况,应主动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本合同所附回执是本合同项下重要凭证,特提醒各位同学,在条件允许下尽量采用挂号信邮寄。

6、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我行与农信社的代理结算协议约定,农信社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划转资金,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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