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13年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就业培养录取原则
来源:北京电影学院网 阅读:1426 次 日期:2013-07-25 10:41:35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北京电影学院2013年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就业培养录取原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一、招生对象:使用汉语言考试的各族考生

二、录取原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剧作方向) 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347分(不分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制作方向)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348分(不分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北京电影学院

2013年7月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新媒体/短视频平台 | 手机站点

版权所有:易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