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2013年面向区内外遴选优秀教师公告
来源:顺庆教育网 阅读:1023 次 日期:2013-08-03 15: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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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补充教师队伍缺额,确保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顺庆区面向区内外公开遴选优秀教师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二、学校及学科、名额分布(详见附件)

三、遴选对象

南充市教师进修学校遴选对象为区内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七中、十二中遴选对象为区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二)岗位条件:

1.报考教师进修校“教研与培训教师”条件:

(1)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条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任教年限:担任所报学科教师6年及以上;

(4)职称条件:报考小学“教研与培训教师”岗位应取得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报考中学“教研与培训教师”岗位应取得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5)参加市级及以上学科教学竞赛(技能竞赛、班主任竞赛等)获二等奖以上。

(6)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市级学科带头人。

(7)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有论文发表或参赛获奖。

(8)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教师资格证。

2.报考七中、十二中教师条件:

(1)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条件:取得师范类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任教年限:担任所报学科教师6年及以上。具有研究生(含全脱产)学历的可放宽至3年,但必须连贯任教一届班级至毕业。

(4)教师资格证: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教师资格证。

(5)职称条件:中学一级以上教师,研究生(含全脱产)可放宽至中学二级职称。

(6)所任教班级学科成绩位于学校年级排名一、二名;参加县级以上学科教学竞赛(技能竞赛、班主任竞赛等)获一等奖以上;报考语文学科普通话需达到二甲及以上;报考英语学科的英语专业等级需达到专业四级或公共六级以上。有担任班主任经历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五、遴选办法

(一)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国、省优秀教师和特级教师报名参加七中、十二中遴选的,直接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

面试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进行监督指导。面试总分为100分,以讲课、说课和答辩方式进行,讲课占面试成绩的40%,说课和答辨各占面试成绩的30%。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6日–2013年8月8日9:00至18:00.

2.报名地点:各遴选学校办公室。

3.报名办法及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考人员专业对口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违者取消遴选资格。报名时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4.考务费按规定标准收取,每人80元。

5.资格审查:由遴选学校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区监察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考务领导小组研究可将开考比例调减为2︰1或取消该学科遴选计划。

特级教师参加七中、十二中遴选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并优先使用遴选名额。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各遴选学校通知为准。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各遴选学校通知。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确定,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三天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如未及时关注网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额不再递补。

六、考核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因考核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在顺庆人力资源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招聘岗位、考试成绩、排名等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庆区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调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特别提示

1.遴选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sq.rlzy.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2268828

顺庆区教育局:0817-2235950

顺庆区监察局:0817-2224939

二0一三年八月一日

2013年南充市顺庆区七中初中面向区内外遴选优秀教师岗位表

2013年南充市顺庆区十二中高中面向区内外遴选优秀教师岗位表

2013年南充市顺庆区教师进修学校面向区内外遴选优秀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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