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并经管委会批准,泰安高新区财政局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土建类造价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在泰城有家庭住所,或自行解决个人住所。
3、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造价员证书,从事工程造价工作5年以上。经验丰富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招聘人员待遇和管理
1、工资待遇:面议。
2、缴纳个人社会保险。
3、人员及档案管理。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统一管理,个人档案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保存。
4、合同期限。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协商确定续聘或终止。
5、资格审查:符合上述招聘条件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工作简历、从事过的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咨询电话:8938288 13954810339
联系方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王先生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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