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鄄城县公开招聘县法院、县检察院事业人员简章》规定: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在单位内部调剂到其他招聘岗位。由于县检察院司法协警B岗位没有考生报名,经研究确定,取消县检察院司法协警B岗位,招聘计划调剂到县检察院司法协警A岗位,其他岗位招聘计划不变,现予公布。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原招聘计划 | 调整后招聘计划 |
县检察院 | 司法协警A | 2 | 3 |
司法协警B | 1 | 0 |
鄄城县招聘县法院、县检察院事业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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